小型醫院污水處理設備供應
小型醫院污水處理設備供應
醫院污水處理應急預案
為有效的預防及時控制和清除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并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管理:成立醫院醫療污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主管院長
副組長:后勤科科長
成 員:醫政科 感染管理科 護理部 其他職能部門的負責人 科室主任
二、醫療污水廢物管理部門:后勤科
三、職責分工
組 長: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負責與地方政府的協調工作。
副 組 長:協助、配合組長抓好應急救援協調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督和指導。
成員:負責應急救援的技術指導工作;負責應急救援的處理及善后工作;負責收集、掌握和上報突害信息;負責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負責事故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障。
四、主要工作職責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有關要求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低程度;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事件,由廠統一部署應急救援的實施工作,并對實施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同時在醫院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人員、物資、設備和場地,配合上級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秩序的工作后適時發布通報,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在醫院內公布。
五、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明確職責、加強協作;反應及時、措施果斷;平戰結合、常備不懈。
六、醫院全體工作人員均有義務監督醫療污水廢物的管理,當發現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擴散時,應立即上報醫院后勤科或分管院長,下班時間報行政總值班,醫院應在48小時內上報市衛生局和市環保局等有關上級部門。
七、醫院發生醫療污水廢物管理不當,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患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24小時內向市衛生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并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并逐級上報。
八、發生醫療污水廢物導致傳染及傳播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九、當發生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按照以下要求及時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1、確定流失、泄露、擴散的醫療污水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2、組織有關人員對發生污水醫療污水廢物泄露、擴散的現場處理。
3、對被醫療污水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他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4、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理,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5、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輕區域向污染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6、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再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后,應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發生。
7、對引起事件的責任人應追究其法律責任。
醫院污水處理工藝流程:
對于綜合醫院(不帶傳染病房)污水處理可采用“預處理→一級強化處理→消毒”的工藝。通過混凝沉淀(過濾)去除攜帶病毒、病菌的顆粒物,提高消毒效果并降低消毒劑的用量,從而避免消毒劑用量過大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
醫院污水經化糞池進入調節池,調節池前部設置自動格柵,調節池內設提升水泵。污水經提升后進入混凝沉淀池進行混凝沉淀,沉淀池出水進入接觸池進行消毒,接觸池出水達標排放。調節池、混凝沉淀池、接觸池的污泥及柵渣等污水處理站內產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外運。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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