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檢驗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
小型檢驗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
處理標準
醫院、工廠、鄉鎮、社區污水處理與消毒后,應達到下列標準:一、連續三次各取樣進行檢驗,不得檢出腸道致病菌和結核桿菌。
總大腸菌群數每升不得大于500個。
當采用氯化法消毒時,接觸時間和接觸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應符合表2-02的要求。
污水處理構筑物中的污泥,必須經過無害化處理,污泥排放時應達到下列標準:
蛔蟲卵死亡率大于95%,二、糞大腸菌值不小于10-2,三每10克污泥(原檢樣中),不得檢出腸道致病菌和結核桿菌。
當污泥采用高溫堆肥法進行無害化處理時,堆肥的溫度必須大于50攝氏度,并應持續5天以上。
無上、下水道設備或集中式污水處理機構的醫院,對有傳染病的糞便,必須進行單獨消毒或其它無害化處理。第2.0.6條醫院污水處理和消毒后,其所含的污染物質或有害物質的含量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的要求。
醫院的污水,除一般生活污水外,還含有化學物質、放射性廢水和病原體。因此,必須經過處理后才能排放,特別是肝炎等傳染病病房排出來的污水,須經消毒后才可排放。
工作原理: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是一種模塊化的高效污水生物處理設備,是一種以生物膜為凈化主體的污水生物處理系統,充分發揮了厭氧生物濾池、接觸氧化床等生物膜反應器具有的生物密度大、耐污能力強、動力消耗低、操作運行穩定、維護方便的特點,使得該系統具有很廣的應用前景和推廣價值。
污水處理設備適宜住宅小區、醫院療養院、辦公樓、商場、賓館、飯店、機關、學校、部隊、水產加工廠、牲蓄加工廠、乳品加工廠等生活污水和與之類似的工業有機廢水,如紡織、啤酒、造紙、制革、食品、化工等行業的有機污水處理,主要目的將生活污水和與之相類似的工業有機廢水處理后達到回用水質要求,使廢水處理后資源化利用。
整個處理設備配有自動控制單元和故障報警裝置,運行安全可靠,平時一般不需要專人管理,只需適時地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管理費用小。
聯系方式
- 地址:濰坊 臨朐縣安家河工業園
- 郵編:262603
- 電話:0536-3468518
- 經理:曾現超
- 手機:1562170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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